首先,需確保土壤樣品具有代表性。由于土壤中的不同成分含量需借助樣品質(zhì)量來予以展示,因此,在進行
蘭州土壤環(huán)境檢測樣品采集的時候,至少應保證每一份土壤樣品有 10~15 個取樣點。
其次,還應該確保取樣點具備一致的深度且土壤均勻分布,.好能夠完全覆蓋整個土壤樣品,以便更好地反映采集點的真實狀況。
再次,具體采集時,需要嚴格遵循相關規(guī)范標準,將采集到的土壤樣品進行自然風干處理,嚴禁直接曝曬或者烘干。
同時,自然風干時,檢測人員還應不斷翻動土壤樣品,以便加快自然風干速度。為避免樣品受到污染,還要確保土壤樣品遠離灰塵、堿性和酸性物質(zhì)。風干之后的土壤樣品要磨碎,篩除土壤中相對較大的顆粒。.后,安排專職人員對土壤進行登記保管,為日后的檢測化驗做好準備。
農(nóng)用地土壤檢測取土須知規(guī)范標準:
1、取土時間
建議在土地平整期取樣,即土地上沒有植物且沒有播種。為測量肥力,施肥前也可分階段取樣。
2、取土面積要求
一般小于5畝的地塊,可以直接作為一個取樣單元。面積較大的地塊,需根據(jù)地形或土壤種植差異性情況每5-50畝劃分為1個采樣單元。
3、取土點數(shù)量
一般一個取土單元,隨機等量選取5-10個取土點進行取樣。布點方式可以采用之字形布樣或田子形布樣。
4、取土深度
一般以0-20厘米為宜。對于果樹及根系較深的作物,采樣深度要適當增加,取距地表0-40厘米之間的土壤;也可根據(jù)不同需求取其它深度或分層取土。
5、土樣準備
每份樣品以干重計在300-700克為宜,.少不少于200克,新鮮土樣按干濕程度增加10%-40%的取樣量,可以多取一些,以備需要時取用。將取土單元所有取土點的土樣充分混勻,鋪成四方形,去除雜質(zhì)等包括石頭子等,劃分對角線分成四份,再把對角的兩份混合成一份,如果所得樣品仍然很多,依此法繼續(xù)處理,保留上述所需份量(約500克),舍棄其余部分。